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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委致全区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人:区教委 发布日期:2018/7/5 来源:本站 字号: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区民办教育机构发展迅速,但个别机构存在无证办学现象,同时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为切实保护家长和学生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教育行政部门在此温馨提醒:

一、谨慎选择培训机构。区委、区政府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全面清理整顿和规范培训机构。但是,我区仍然存在少数民办培训机构无证无照办学现象,希望家长谨慎选择。建议家长在选择时要慎重了解对方是否经过区教委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合法审批,是否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书。

二、谨慎选择缴费方式。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培训机构以学期(不超过6个月)或以学时(不超过60学时)收取学费;不足1学期的,以实际教育培训周期为单位收取学费;培训机构不得跨学期、跨学年收费。对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几年甚至数十年学费的,家长应心生警惕,拒绝缴纳并向区教委举报,以防止经营者卷款走人等潜在风险。

三、依法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家长应当主动要求和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对合同中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收费项目、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尤其要细看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否具有霸王条款。

四、采取正当手段维权。在家长与民办教育机构的市场主体发生纠纷时,建议家长第一时间和该市场主体的审批部门取得联系,请该市场主体的审批部门出面调解。如对方涉嫌无照或有照但超范围经营的培训机构,建议家长按相关法规向区工商行政部门举报。若调解不成功,建议家长采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让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在此,区教委提醒各位家长一定要给孩子选择合法的、办学规范的培训机构,呼吁各位家长,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应尽可能给孩子们多一些休息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

大渡口区民办教育举报电话:区发改委68832635(培训机构违规收费);区教委86192022(机构存在安全隐患)、86192035(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违规办学);区民政局68152201(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68083035(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违规办学);区工商分局68900598(培训机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

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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